關于開展2020年秋季期末校園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各學院、機關各部(處、室)、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做好歲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泉教安指〔2020〕3號)、《福建省教育廳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育系統(tǒng)2020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教安組辦〔2020〕2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泉州市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20〕42號)等文件精神,及時排查化解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現(xiàn)就開展2020年秋季期末校園安全大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和范圍
檢查時間從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至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檢查范圍為主校區(qū)、南安校區(qū),按各組工作實際分組開展檢查。
二、檢查人員及檢查內容
(一)校園公共區(qū)域及周邊安全檢查組
1.帶隊校領導:屈廣清校長。
2.檢查人員:資產處、資產經營公司、保衛(wèi)處(負責部門)、后渚邊防派出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3.檢查內容:主校區(qū)博雅湖、山頂公園、學生宿舍C區(qū)大門旁電動車停放點、柯厝側門、新華都超市、校大門、南側門等重點區(qū)域及校園周邊的消防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定期檢查記錄,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情況)、治安、交通、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及車輛進出管控等安全情況。
(二)學生宿舍安全檢查組
1.帶隊校領導:林偉副書記。
2.檢查人員:學工處(負責部門)、相關學院黨委書記、學工辦負責人,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3.檢查內容:主校區(qū)學生宿舍用電安全(是否存在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現(xiàn)象、私拉亂接電線及電源插座等現(xiàn)象)、應急疏散通道是否暢通、電動車是否有違規(guī)停放和充電、財產安全等情況。
(三)后勤安全檢查組
1.帶隊校領導:陳亞兵副校長;
2.檢查人員:后勤處負責人(負責部門)及相關人員;
3.檢查內容:主校區(qū)食品與衛(wèi)生安全、在建工地安全、校舍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情況。
(四)教室及實驗實訓場所安全檢查組
1.帶隊校領導:楊曉翔副校長;
2.檢查人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部門)、教務處、各學院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3.檢查內容:主校區(qū)教室、實驗室、實訓場所、體育場館等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危化品儲存和廢品廢液處置等安全情況。
(五)南安校區(qū)安全檢查組
1.帶隊校領導:黃江昆副校長;
2.檢查人員:保衛(wèi)處、南安校區(qū)管委會(負責部門)、應科航海學院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3.檢查內容:南安校區(qū)學生宿舍、食堂、超市、教室、實驗室等安全情況。
三、具體要求
1.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理念,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扎實開展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回頭看”工作,切實消除學校重大安全隱患,推動學校2020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三年工作的順利開展。
2.要堅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
3.各檢查組的檢查時間、人員由負責部門負責人確定和召集并請示分管校領導。請各檢查組確定一名聯(lián)絡員(于1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將名單報送行政樓203校安辦),具體負責本次安全大檢查聯(lián)絡工作。
4. 各檢查組要仔細檢查、詳細記錄,提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整改情況報各檢查組匯總。請各組于1月26日(星期二)將《泉州師范學院2020年秋季期末校園安全大檢查情況反饋表》報送校安辦(行政樓203),整改時限內整改完畢的項目另行報校安辦。
5.鯉城校區(qū)參照執(zhí)行。
校安辦聯(lián)系人:洪國祥,聯(lián)系電話:15959268897。
附件:泉州師范學院2020年秋季期末校園安全大檢查情況反饋表
泉州師范學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泉州師范學院2020年秋季期末校園安全大檢查情況反饋表
序號 | 檢查區(qū)域 (部位) | 存在問題 | 整改措施及時限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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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本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各檢查組負責部門存檔,一份送校安辦備案,一份送責任單位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