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規(guī)程及報名表
泉州師范學院2014年第二屆游泳比賽
競賽規(guī)程
一、 主辦單位:泉州師院體委
二、 承辦單位:體育學院
三、 競賽日期、地點
(一)、時間:2014年9月25日下午(14:00-------18-:00)
(二)、地點:菲華游泳池
四、 參加單位:各二級學院
五、 分組及項目:
(一)分組:體育學院為乙組,以班級為單位;各二級學院為甲組,以學院為單位。
(二)個人競賽項目
1、項目名稱:
甲組:男子50米蛙泳;男子50米自由泳;
女子50米蛙泳;女子50米自由泳;
乙組:男子50米蛙泳;男子50米自由泳;男子50米仰泳;男子50米蝶泳
男子100米蛙泳;男子100米自由泳;
女子50米蛙泳;女子50米自由泳;
(三)接力項目
1、項目名稱:
甲、乙組: 男子4×50米蛙泳接力;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4×50米蛙泳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
六、 運動員參賽資格: 凡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七、 參加辦法
(一)各單位限報一隊,另報領(lǐng)隊1人,教練員1人。
(二)各隊每單項限報3人,每人限報2項(接力項目除外);各單項比賽,接力賽不足3人(隊)則取消該項目。
(三)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比賽項目和替換運動員。
八、 競賽辦法:
(一)比賽采用國際泳聯(lián)頒布的《最新游泳競賽規(guī)則》。詳細規(guī)則見附1
(二)比賽均采用一次性決賽,根據(jù)大組的成績進行名次排名,成績相同,名次并列,無下一名次。比賽分組、道次按報名成績進行編排。
(三)凡查出冒名頂替和弄虛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賽項目的成績和團體成績。
(四)運動員參加比賽時,必須向檢錄裁判員出示本人學生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無證者不得參加比賽。
九、 錄取名次:
(一)各單項比賽及接力比賽取前8名,不足16名運動員(接力隊)參加的,按以下方法錄取:10-15名,錄取前6名;6-9名,錄取前3名。各項比賽根據(jù)錄取名次進行積分,第一名至第八名按9、7、6、5、4、3、2、1分進行積分,接力比賽雙倍積分。
(二) 甲組以二級學院為單位,取團體總分前五名,乙組以班級為單位,取團體總分取前三名,最終根據(jù)名次頒發(fā)個人及團體榮譽證。
十一、本規(guī)程解釋權(quán)歸主辦單位,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莊銘娜 15959521705 金國利15559165779
泉州師院體育運動委員會委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