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臺港澳事務辦公室)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Office of Taiwan, Hongkong and Macao Affairs)
文章發(fā)布日期:2005-12-22
轉(zhuǎn)發(fā)《關于做好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申請受理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二級院、各部門:
接福建省教育廳出國留學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我校做好2006
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拔工作?,F(xiàn)將國家留學基金管
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
作的函》和《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轉(zhuǎn)
發(fā)給你們,請你們根據(jù)該通知的要求,認真做好選派工作,組織符合
條件的教師做好網(wǎng)上報名工作,網(wǎng)上報名時間由2006年1月5日起
至2006年3月10日止,網(wǎng)址http://apply.csc.edu.cn。請同時將報名情況上報
校人事處和外事辦,并根據(jù)要求及時辦理校內(nèi)相關手續(xù),學校將于
2006年3月10日前向省教育廳出國留學中心上報推薦人選及申請材
料。
附:
1、留金秘出[2005]3324號文《關于做好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
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函》
2、《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
泉州師院人事處、外事辦
200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