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處(研究生院)工作職責 研究生處(研究生院)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培養(yǎng)、學位管理和學位點建設,以及學生思政教育、管理、黨建和服務等工作,下設綜合管理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位與培養(yǎng)辦公室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制定全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碩士學位工作的實施細則。 2.組織學位點申報、評估工作。 3.編制各類研究生招生計劃、專業(yè)目錄,組織各類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含調劑、復試)、錄取工作。 4.組織研究生導師的遴選、培訓工作及各類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項目的遴選、申報工作。 5.負責各類研究生培養(yǎng)、學籍工作。 6.負責各類研究生學位工作。 7.負責加強黨的方針、政策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在本部門的貫徹執(zhí)行,做好研究生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研究生的黨建、思政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8.完成上級部門和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