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機關各部(處、室)、各直屬單位:
為積極推進產(chǎn)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學改革,強化應用型人才培養(yǎng)特色,提升人才培養(yǎng)質量,做好校企合作課程的建設工作,根據(jù)《泉州師范學院校企合作課程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教務〔2019〕69 號)文件精神,經(jīng)研究,學校決定開展 2019年校企合作課程的認定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依據(jù)
泉州師范學院校企合作課程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二、工作安排
1.申請認定為校企合作課程的,必須已完整開設一輪,且學生對該門課程的滿意度較高。
2.各學院根據(jù)認定管理辦法,填寫“泉州師范學院校企合作課程認定申請表”(附件),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認定,經(jīng)認定的校企合作課程在學校年終績效考核中給予一定的績效獎勵。
3.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19年11月20日。
4.聯(lián)系人:林亞娥,聯(lián)系電話:22919509,郵箱:316731312@qq.com。
附件:關于印發(fā)《泉州師范學院校企合作課程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教務〔2019〕80號附件:泉州師范學院校企合作課程管理辦法 (教務〔2019〕69號).doc
泉州師范學院
2019年10月15日